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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是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的能力,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疑难重症诊治是反映医院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  各专科疑难重症如何界定?

原国家卫计委《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能力中列出了26个临床专科555个(类)疾病作为疑难重症诊治能力评价内容,并分为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基本标准为临床专科应当达到的基础能力要求;推荐标准是鼓励临床专科提升能力后达到的要求,是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方向指引。

中卫云医疗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研究院用实际发生数据对三级综合医院收治疑难重症患者的质量和效率做了统计分析,并对疑难重症编码进行了规范。

 ♦♦  疑难重症编码的难度在哪里?

《指南》制定的555个疑难重症,从ICD-10编码角度来看,有的是单病种,有的是一组疾病;从流行病学角度来看,纳入疾病的发病率有高有低,差异颇大。以心血管内科制定的疑难重症为例,从ICD-10编码角度看,心室颤动、室性心动过速是独立病种,心脏瓣膜病是包括多种病因、多种心脏瓣膜结构性改变的一组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心房、心室、瓣膜、血管和复杂等五类异常。从流行病学角度看,急性心肌梗死发病率较高,扩张型心肌病发病率低。

以儿科(基本)制定的疑难重症为例,难治性肺炎(基本)无法用ICD-10编码表达,需要借助诊断依据做综合查询;难治性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基本)无相应扩展码。

 ♦♦  数据研究课题组是怎样制定疑难重症编码规范的?

鉴于以上情况,为了使统计结果更接近临床医学和流行病学的实际情况,为临床和医院管理提供更好的参考,本报告在疑难重症疾病编码过程中,参考了各专科最新的权威性专著及相关临床指南、共识等,部分在临床专家指导下,来界定每个疾病的定义与范围。

由于目前编码版本不统一,所以疑难重症在对类目、亚目编码的基础上,对目前使用较多的4个版本[北京版(v4.1)、北京版(v6.01)、全国版(2015国家修订版)和国标版(GB/T 14396-2016)]的扩展码分别进行编码,并于报告中提供国标版编码以供参考。

课题组期望通过严谨制定编码规范,使统计结果尽可能真实反映临床实际,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证据。目前,DRGs已逐步用于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价,但DRGs侧重病组分析,疑难重症对专科病种的定位更清楚,与DRGs形成互补。

目前项目课题组已经完成心血管内科、产科、儿科代表性专科的主要疑难重症编码规制。病种遴选遵循编码明确、标准统一、具有统计数据的原则,尽可能全面呈现相关专科的疑难重症。考虑到疑难重症的复杂程度,某些疾病用单一编码无法体现时,采取合并编码的形式统计,合并编码之间用“&”连接。